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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仅审议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根据交易所规定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3、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3年8月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次会议仅审议半年度报告一项议案,根据交易所规定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7、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仅审议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根据交易所规定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

面监督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且无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2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工作,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和高管的履职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结合新《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率,

强化监督职能的落实;

2、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精神,积极督促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33、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重点关注《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4、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组织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水平。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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