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 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分类 占 公 司 有 占公司有
代表有表决权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表 代表有表决权
表 决 权 股 表决权股
人数 股 份 数 量 人数 权股份数量 决权股份总 人数 股 份 数 量
份 总 数 比 份总数比
(股) (股) 数比例 (股)
例 例
A股 8 1642977636 39.1730% 3519 90396859 2.1553% 3527 1733374495 41.3283%H股 1 150012869 3.5767% - - - 1 150012869 3.5767%
合计 9 1792990505 42.7497% 3519 90396859 2.1553% 3528 1883387364 44.9050%
备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208013935股,A股股本为 3731477535股,H股股本为 476536400股,其中公司 A股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1385194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4194161992股。
9、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A股 1731491612 99.8914% 1500924 0.0866% 381959 0.0220% 0关于回
其中:
购注销
中小投 89361146 97.9364% 1500924 1.6450% 381959 0.4186% 0部分限
1.00 资者 通过
制性股
H股 149847861 99.8900% 114401 0.0763% 50607 0.0337% 0票的议总表决
案 1881339473 99.8913% 1615325 0.0858% 432566 0.0230% 0情况
A股 1730867482 99.8554% 1831554 0.1057% 675459 0.0390% 0
关于修 其中:
订《公 中小投 88737016 97.2524% 1831554 2.0073% 675459 0.7403% 0
2.00 司章 资者 通过程》的 H股 149854660 99.8945% 124880 0.0832% 33329 0.0222% 0
议案 总表决
1880722142 99.8585% 1956434 0.1039% 708788 0.0376% 0
情况
公司 A股 1730807582 99.8519% 2010354 0.1160% 556559 0.0321% 0
2026 其中:
3.00 通过
年半年 中小投 88677116 97.1868% 2010354 2.2033% 556559 0.6100% 0
度利润 资者分配预 H股 149882860 99.9133% 125609 0.0837% 4400 0.0029% 0
案 总表决
1880690442 99.8568% 2135963 0.1134% 560959 0.0298% 0
情况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提案 1和提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