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三
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6.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753.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
1178055.00148700.00
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
278557.0069800.00
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81500.0081500.00
合计338112.00300000.00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将“年产
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及“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将“年产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
170000.0030688.49
目
合计70000.0030688.4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项目名称日期期
2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名称日期期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
2026年6月2026年12月
业中心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目前,“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室外区域道路基础施工均已基本完工,正有序推进绿化苗木栽植、园区围墙砌筑等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综合评估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以及后续仍需开展的各项验收工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
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3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凯曲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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