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工国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23 查看全文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职责。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和董事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会-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有关决议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在保证全体委员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方式,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书面审议)方式。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会议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专人递送、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通知。

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工作。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行。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提名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提名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可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如认为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如提名委

员会以通讯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第二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

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回避制度

第二十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时,应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回避表决的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和董事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进行解释。

第三十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