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6-01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 A 座 10 层多
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22人,代表股份78979913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下同)的
64.249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7779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8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188545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221人,
代表股份11945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7%。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
11548835股同意,354120股反对,423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2—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11548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14%;反对
354120股,弃权42300股。
(1)同意公司向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
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89513.05万元。
(2)同意公司向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555.79万元。
同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2、以789342911股同意,325520股反对,13070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王锡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89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07%;反对
325520股,弃权130700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789409711股同意,347620股反对,41800股弃权,同
—3—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马超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55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400%;反对347620股,弃权41800股。
马超英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以789377391股同意,375140股反对,46600股弃权,同
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23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694%;反对375140股,弃权46600股。
5、以783848718股同意,5910213股反对,4020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2026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南
京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汇丰银行、大华银行、星展银行、恒生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480亿元人民币的免担保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为公司及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信用证、—4—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外汇交易额度,以及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联合体开立信用证或银行保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项颂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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