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人寿”)合计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74596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其中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6%),该部分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该部分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瑞众人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459596股(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4919192股(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瑞众人寿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持有公司股份68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6%)。
202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瑞众人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瑞众人寿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4月24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87499股,瑞众人寿持股比例由原来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减少至占公司总股本的8.96%,其中,于2024年11月
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减持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该部分股份来源
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按照相关规定,不需要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减持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该部分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已披露减持计划并正常履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
住所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
1901、2001、2101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5年4月24日股票简
*ST同洲 股票代码 002052称变动类
型(可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A股(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628.800.84红产品”账户持有)A股(通过“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149.94990.20能产品”账户持有)
合计778.7499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股数(万占总股本比股数(万占总股本比例
股)例(%)股)(%)合计持有股份7459.610.006680.85018.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59.610.006680.85018.96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同洲电子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本次变动是否为履号:2025-029),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行已作出的承诺、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
意向、计划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378788股(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买入),即不超过同洲电子总股本的3%。截至2025年
4月24日,本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49.9499万股,不超过同洲电子总股本的0.2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是□否□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