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涛,197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4年至2017年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7年至今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逐条比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会,自
2025年3月31日上任,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3天。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6(应出席为5次)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胡涛独立董事500否
(二)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
6(应出席为5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委员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胡涛委员500否
(三)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3次股东会,其中2024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
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会议。
(四)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
3(应出席为2次)
开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胡涛独立董事200否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调研或查阅资料电话调研,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六)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结合现场监督和核查的方法,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应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查,关注了公司业务的真实性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关注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重点关注了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重要财务指标,并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部制度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胡涛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