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5年,公司继续深耕主业,注重研发和供应链管理,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电力电子业务:主要是电源产品;第二板块为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18650锂电池、各类聚
合物软包电池,铅改锂电池PACK、备用电源,家庭储能、电动自行车电池等。
第三板块为 ICT 行业业务:主要包括卫星接收工程机设备,数字电视机顶盒、智
能终端、数字电视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平台业务等。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换届选举、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会,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审议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时间结果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全部
2025/03/13第四十八次会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议议案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议案三、《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
第七届董事会全部
2025/04/02案》
第一次会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4全部
2025/04/18
第二次会议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通过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十八、《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议案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部
2025/07/24
第三次会议议案》通过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部
2025/08/08
第四次会议的议案》通过
议案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全部2025/10/29议案二、《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第五次会议通过度>的议案》
(三)股东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会议召开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审议结果时间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2025年第一次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03/31全部通过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考核>的议案》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2024年年度股的议案》
2025/05/13全部通过东大会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九、《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2025/08/27全部通过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度情况,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年审会计师工作情况,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