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证券简称:云南能投公告编号:2026-01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2390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5706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83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84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83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与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注股数(股)比例1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50928307899.8778%5210280.1022%1019000.0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注2606146990.6809%5210287.7947%1019001.5244%决情况
注1:“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下同。
注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关联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72484085股)对本项回避表决。
1.02注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17854755499.6534%5406280.3017%803000.04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606346990.7108%5406288.0879%803001.2013%
决情况注3:已更名为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住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下同。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300572379股)、云南能
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2649230股)对本项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68060966399.7391%17046280.2498%75800注4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490396973.3644%170462825.5016%758001.1340%
决情况
注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下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张琳、荣小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见2026年1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