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高人员
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29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9567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229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5人,代表股份10338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0人,代表股份16075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73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的0.94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人,代表股份10338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0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2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4%;反对37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6%;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29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70%;反对37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1%;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07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38%;反对385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9%;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7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79%;反对385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3%;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04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28%;反对43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8%;弃权9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31%;反对43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1%;弃权9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同意3907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3%;反对41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9%;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8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07%;反对412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71%;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05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4%;反对436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3%;弃权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3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58%;反对436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3%;弃权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93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94%;反对54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2%;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4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48%;反对54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7%;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3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4%;反对63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5%;弃权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42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47%;反对63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3%;弃权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9%。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3914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8%;反对37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4%;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3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53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82%;反对37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9%;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冷佳霖、严晗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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