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证天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得润电子公司2023年在与战略合作方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秦汽配”)的贸易交易中存在流动性扶持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共计未收回扶持资金11162.39万元。上述业务在2024年延续交易,该贸易交易最终结束时间
为2024年10月,上述交易中截至2024年未收回扶持资金共计13621.48万元。由于得润电子公司在上述流动性扶持中未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与交易方在2024年12月签订债转股协议,转股价格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由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深国誉评报字 ZB[2025]第 056号)的权益评
估报告确认交易金额13570.39万元,该工商变更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剩余51.09万元于2025年4月27日收到现金回款。
在2025年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判断公司上期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已消除,且未识别出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范围未受到限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中证天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