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证券简称:中钢天源公告编号:2025-01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59174.87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134050956.22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24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405095.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1353377.94元,公司总股本为758482776股。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在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4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8248557.1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6172695.98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37924138.8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6172695.9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50.03%。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182930514.02
86172695.98137387647.46
(元)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2259174.87274624221.15390191771.63
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392821.8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71353377.94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06490857.4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79025055.88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406490857.46
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
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38亿元、
人民币0.36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2%、0.6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