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证券简称:威尔泰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鉴于公司于2025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
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1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桢,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2计,1996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拟于2026年
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斌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拟于
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0万元,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1、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2、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2025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
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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