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证券简称:浙江交科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对激励计划期间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2025年度为激励计划的第一个业绩考核期,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9名激励对象存在异动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1147544股,同时对相关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3.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通过 OA系统通知公告方式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4〕
28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5年1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7.2025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2—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699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7141.353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21日。
8.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48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374.81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11月14日。
10.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34272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27843484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1499240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9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804820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14754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29648304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1499240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因上述原因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于2025年3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首次授予价格为2.4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于2025年11月14日授予登记完成,预留授予价格为2.50元/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鉴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步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2674299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1元(含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1.若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在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办理完成前实施2025年权益分派的,则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8-0.125=2.35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50元/股。
2.若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事宜办理完成前实施2025年权益分派的,则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4—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8-0.125-0.11=2.245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2.50-0.11=2.39元/股。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7014.36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74299530股变更为
264315198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减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51616302.81%-31147544440140861.67%
无限售条件股份259913790097.19%0259913790098.33%
合计2674299530100.00%-311475442643151986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股本以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首次授予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114754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29648304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1499240股,并根据权益分派事项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5—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暨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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