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
话会议形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人。会议决议如下: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参与招投标并根据招标文件出资。
本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积累同类项目业绩,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敏周纪昌徐荣桥金迎春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