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2025-07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
2、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宏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560075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5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745796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5%。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56753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99%。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26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7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425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330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1%。2、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96125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31030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517%。
2.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825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730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9%。
2.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483525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18430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244%。
2.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195425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30330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3017%。
2.5、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6739371股,反对627800股,弃权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474276股,反对627800股,弃权
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8.2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