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2025-06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和指南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并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5)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7)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8)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9)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2)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3)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4)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6)制定《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17)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18)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19)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3)、(10)、(1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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