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证券简称:远光软件公告编号:2025-02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长石瑞杰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87名,代表股份
591417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4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20179752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2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0名,代表股份389620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1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82名,代表股份
29747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3、5、7、8、9项议案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表决情况股份数股份数股份数编码占比占比占比
(股)(股)(股)审议《2024总表决情
1.00年年度董事58872356999.5445%23774110.4020%3166310.0535%
况会工作报告》审议《2024总表决情
2.00年年度监事58739697299.3202%23353770.3949%16852620.2850%
况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
58708091399.2667%26821700.4535%16545280.2798%审议《2024况
3.00年年度利润中小投资分配方案》者表决情2541037685.4214%26821709.0166%16545285.5620%况审议《2024总表决情
4.00年年度报告》58726102099.2972%23509310.3975%18056600.3053%
况及摘要总表决情
58706101199.2634%25771880.4358%17794120.3009%审议《关于董况
5.00事报酬的议中小投资案》者表决情2539047485.3545%25771888.6637%17794125.9818%况审议《关于监总表决情
6.00事报酬的议58708252099.2670%25513880.4314%17837030.3016%
况案》7.00审议《关于购总表决情
58714267899.4735%24995310.4235%6083950.1031%买董监高责况任险的议案》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2663914889.5522%24995318.4026%6083952.0452%况总表决情
58733286299.3093%22498170.3804%18349320.3103%审议《关于续况
8.00聘审计机构中小投资的议案》者表决情2566232586.2684%22498177.5632%18349326.1684%况审议《关于签总表决情
14570808497.6794%31006902.0786%3609150.2419%
署金融业务况
9.00服务协议暨中小投资
关联交易的者表决情2628546988.3632%310069010.4235%3609151.2133%议案》况
注:上表中“股份数”,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总表决情况的“占比”,指出席会议股东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的“占比”,指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
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2454728股,已回避表决第9项议案;陈利浩先生为国网数科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89793194股,已回避表决第9项议案;简露然先生、袁绣华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37741股、129266股,已回避表决第7项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晓春、洪玉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