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6-024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6年4月16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
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4人,代表股份3269307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76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5人,代表股份
3250540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0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8人,代表股份317868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8764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299103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854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33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4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7101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反对33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弃权4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64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33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1324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206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2%;反对33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1324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58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反对36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13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14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6%;反对36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13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61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6%;反对48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
弃权117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205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反对48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弃权117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77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46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1066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7%;反对46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弃权1066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6%。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77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38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1145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7%;反对38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45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3345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0%;反对347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7%;弃权118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906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65%;反对347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5%;弃权118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694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98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1376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550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反对98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6%;弃权1376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932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579%;反对22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1146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93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3%;反对22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146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854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40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弃权105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15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7%;反对40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105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62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5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110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18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4%;反对5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110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赵劼、倪晓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