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致: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原会议通知”)。
2025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于指定媒体披露《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与原会议通知合成“会议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4月29日召开。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以书面形式提请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华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其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等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时,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情形后,公司董事会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并说明了原因。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
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
代表股份38011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659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2人,代表股份3236505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5.2187%;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6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3616621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72.878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5547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586%。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亦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1至10、议案12、议案32、议案3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11、议案13至议案3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5、议案13至议案3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決,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票、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61092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50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1%;反对50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8%;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098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28%;反对4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0%;弃权130569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20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2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14%;反对4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7%;弃权130569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2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789%。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15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3%;反对49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6%;弃权130530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20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7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86%;反对49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1%;弃权130530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2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63%。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101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29%;反对49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9%;弃权13053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89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2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25%;反对49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4%;弃权13053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89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7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017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91%;反对534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1%;弃权130265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8994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946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40%;反对534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3%;弃权130265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89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4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980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95%;反对553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弃权130102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6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06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40%;反对553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1%;弃权130102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8839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3%;反对27506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6%;弃权13027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765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74%;反对27506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1%;弃权130275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85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43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45%;反对5628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6%;弃权130553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7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9364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425%;反对5628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8%;弃权130553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3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44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24%;反对49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1%;弃权130255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7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14%;反对49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4%;弃权130255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92%。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43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21%;反对49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3%;弃权130220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4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6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84%;反对49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4%;弃权130220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04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8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413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15%;反对48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130323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31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3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14%;反对48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7%;弃权130323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009%。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082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51%;反对56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2%;弃权130151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974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634%;反对56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3%;弃权130151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64%。
(十三)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4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83%;反对30160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弃权130025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58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7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72%;反对30160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2%;弃权130025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606%。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9%;反对3019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弃权130073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37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28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74%;反对3019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54%;弃权130073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772%。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审议未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2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14%;反对3018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弃权130023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49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99%;反对3018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02%;弃权130023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99%。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未通过《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65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0%;反对3011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弃权130049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2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9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52%;反对3011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59%;弃权130049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688%。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未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2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40%;反对3018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弃权13001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9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57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27%;反对3018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03%;弃权13001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71%。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4.审议未通过《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总表决情况:同意14256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6%;反对3005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弃权130012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9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92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94%;反对3005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6%;弃权130012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60%。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未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6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43%;反对3005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弃权13011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69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8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34%;反对3005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5%;弃权13011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21%。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未通过《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509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905%;反对2996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3%;弃权13015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38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05%;反对2996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31%;弃权13015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64%。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未通过《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0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52%;反对3011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弃权13011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3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34%;反对3011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64%;弃权13011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02%。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未通过《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537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00%;反对2997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3%;弃权13011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69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66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04%;反对2997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94%;弃权13011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03%。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未通过《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43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89%;反对3002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弃权130154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7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78%;反对3002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68%;弃权130154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54%。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未通过《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0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53%;反对3013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弃权13009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3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35%;反对3013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33%;弃权130090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33%。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8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97%;反对30143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弃权13009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14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77%;反对30143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62%;弃权13009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61%。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2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24%;反对2999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弃权13020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52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10%;反对2999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53%;弃权13020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237%。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0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61%;反对3008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弃权13013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3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43%;反对3008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2%;弃权130137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95%。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68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77%;反对2978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3%;弃权130163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707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611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4%;反对2978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12%;弃权130163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70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84%。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667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30%;反对2976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3%;弃权1301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9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655%;反对2976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39%;弃权1301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206%。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01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40%;反对2982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6%;弃权130098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63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70%;反对2982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73%;弃权130098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57%。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1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00%;反对3006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弃权130141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45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85%;反对30069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06%;弃权130141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09%。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0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49%;反对30128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弃权1300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30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31%;反对30128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09%;弃权1300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60%。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二十五)审议未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2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14%;反对3010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弃权1300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49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99%;反对3010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41%;弃权130098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60%。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67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68%;反对2981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4%;弃权130138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608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695%;反对29810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08%;弃权130138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97%。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七)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97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36%;反对3016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弃权130067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26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18%;反对3016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9%;弃权1300679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753%。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八)审议未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85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96%;反对30150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弃权130091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14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76%;反对30150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89%;弃权130091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35%。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九)审议未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400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46%;反对3013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弃权130093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29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28%;反对3013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30%;弃权130093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42%。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十)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91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14%;反对308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84%;弃权133883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4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173%;反对308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52%;弃权133883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75%。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十一)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74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60%;反对30070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弃权130183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110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30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37%;反对30070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10%;弃权130183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11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53%。
本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405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00%;反对3007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6%;弃权130139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3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60%;反对3007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4%;弃权130139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26%。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分红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81181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51%;反对52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1%;弃权130155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10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778%;反对52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6%;弃权1301557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6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7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经办律师:(签字)
颜克兵:陈海东:
穆曼怡:
纪晨: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