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5-053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
集并于2025年9月2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807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3人,代表股份
3204467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7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285124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4089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9人,代表股份244231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75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
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60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8%;反对1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90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30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4%;弃权
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827%;反对5013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5844%;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10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3%;
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弃权
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68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12%;反对5032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6498%;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2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78%;
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0%;弃权
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80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400%;反对501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914%;弃权18158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86%。
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23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1%;
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1%;弃权
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2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588%;反对502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6184%;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37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8%;
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7%;弃权
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95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549%;反对5061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7506%;弃权5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47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057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反对9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7%;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赵劼、倪晓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