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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1-1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建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0人,代表股份93837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6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9320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7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63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705%。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人,代表股份

114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5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63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

10、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92697465.0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9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9%;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5%;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为当选,同意:9320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99%。

上述董事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文亮律师和李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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