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
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丁周桥路8号瑞泰马钢创新中心5楼东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余兴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3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页无正文,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签字页:)
委员签字:
余兴喜郑志刚杨娟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