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
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志刚刘建华陆毅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