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证券简称:景兴纸业编号:临2026-0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458068.84元,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4696137.96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377815186.39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7619308.77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761930.88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6857377.89元,报告期末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753742950.41元。
2025年末,公司股本基数为1474853853股。
3.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
数1474853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748538.5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拟以现金分红金额14748538.5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59%。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时,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4748538.530.0029606412.39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32487876.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5458068.8471264419.0791573590.37
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377815186.39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753742950.4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4354950.9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2487876.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2765359.43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76842826.92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为76842826.9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增产能建设中,资本支出较大。以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
当期回报为核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在本年度以现金分红14748538.53元(含税),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年-2026年)》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33651526.11元、
366073862.67元,分别占总资产的5.87%、4.1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