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号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200.5560万元。147485.3853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续。
2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8200.5560万股均为普通股。147485.3853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定的内容为准。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