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6-03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向全体董
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 16:00 在公司 707 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董事王志明先生通过线上会议参与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在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戈海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由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董事朱在龙先生、戈海华先生、吴艳芳女士组成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朱在龙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由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朱锡坤先生、金赞芳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由沈凯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同意由独立董事金赞芳女士、朱锡坤先生、董事朱在龙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由金赞芳女士担任召集人;
同意由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沈凯军先生、董事盛晓英女士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朱锡坤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志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志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姚洁青女士、盛晓英女士、徐海伟先生、鲁富贵先生、廖昌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志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同意聘任盛晓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鄢薪芸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燕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0。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少至
6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据此办理审批、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孙公司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2。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纸品分切包装加工和物流贸易中心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浆纸公司”)投资建设
纸品分切包装加工和物流贸易中心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纸品分切车间、纸品包装车间、物流中转仓库及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形成再生浆板 40 万吨、全木浆 10 万吨的中转贸易规模及箱纸板 20 万吨分切包装的销售规模。景兴浆纸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9 月,2026 年已承担部分公司进口再生纸浆和木浆业务,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景兴
浆纸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
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10 个月,计划总投资 215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4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其中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银行贷款 115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 200000 万元(不含税),年平均总成本费用193828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 6050 万元。项目所得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56年,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28 年。
本项目作为公司海外再生浆板和箱板纸产能在国内的配套销售枢纽,建成投产后,可保障公司进口原料供应链的稳定运转,满足国内箱板纸客户小批量个性化的订单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特此公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