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3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5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403157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60%(注:如相关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7820000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83157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73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49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83157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4%。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提案名称
编码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为全 总 表 决 186640 96.1907 72147
3.7183% 176500 0.0910% - -
资子公司景 情况 325 % 53
兴控股(马) 其中,中
1.00 通过
有限公司提 小 股 东 84403 53.3132 72147 45.5719
176500 1.1149% - -
供担保的议 的 表 决 25 % 53 %案》 情况《关于修订<总 表 决 186933 96.3418 69361
2.00 公司章程>的 3.5748% 161900 0.0834% - - 通过
情况 525 % 53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 总 表 决 182696 94.1580 11198
3.00 5.7715% 136800 0.0705% - - 通过
规 则 > 的 议 情况 325 % 453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总 表 决 182708 94.1645 11189
4.00 5.7668% 133200 0.0686% - - 通过
规 则 > 的 议 情况 925 % 453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总 表 决 183088 94.3599《选举朱在情况 094 %龙先生为公其中,中
5.01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8880 30.8756事会非独立
的 表 决 94 %董事》情况
总 表 决 182589 94.10285.02 《选举戈海 当选情况 183 %华先生为公 其中,中
司第九届董 小 股 东 43891 27.7242
事会非独立 的 表 决 83 %董事》 情况
总 表 决 182588 94.1026《选举王志情况 690 %明先生为公其中,中
5.03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3886 27.7211事会非独立
的 表 决 90 %董事》情况
总 表 决 182594 94.1057《选举盛晓情况 757 %英女士为公其中,中
5.04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3947 27.7594事会非独立
的 表 决 57 %董事》情况
总 表 决 182598 94.1078《选举徐海情况 854 %伟先生为公其中,中
5.05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3988 27.7853事会非独立
的 表 决 54 %董事》情况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总 表 决 182595 94.1060《选举沈凯情况 358 %军先生为公其中,中
6.01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3953 27.7632事会独立董
的 表 决 58 %事》情况
总 表 决 182893 94.2596《选举朱锡情况 438 %坤先生为公其中,中
6.02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6934 29.6461事会独立董
的 表 决 38 %事》情况
总 表 决 182586 94.1017《选举金赞情况 996 %芳女士为公其中,中
6.03 司第九届董 当选
小 股 东 43869 27.7104事会独立董
的 表 决 96 %事》情况
提案 1.00、2.00、3.00、4.00 为特别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周奇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