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国强)
各位股东: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江国强,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位,曾任江西景德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处经理、副所长,现任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西景德资产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自2024年12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会的情况任职期间报以通讯方式任职期间报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告期内董事参加董事会告期内股东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会次数次数会次数
4400022
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33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2025年度内共参与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类型2025年2025年第一次独立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
1同意
4月12日董事专门会议交易预计的议案》1、《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
2025年2025年第二次独立关联交易的议案》
2同意10月16日董事专门会议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就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本人及时向公司核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5天。本人积极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增加的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和战略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3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并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加强履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国强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