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2026-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预计2026年度公司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相关参股企业发生采购商品、
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刘德伟、张昱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需经过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在该次股东会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截至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上年发生关联人金额或预日已发生类别内容价原则金额计金额金额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5.00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5.000.013.73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1000.006.25508.75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200.000.83公司(不含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10.000.943.39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2.500.70
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采购商品参照市场价2.500.71
小计1225.007.20518.11合同签订截至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上年发生关联人金额或预日已发生类别内容价原则金额计金额金额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参照市场价1000.0032.56112.34向关联人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出售产品参照市场价100.003.60销售产公司
品、商品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出售产品参照市场价10.002.813.70
小计1110.0035.37119.64
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200.003.64115.10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200.0013.5668.00公司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160.0015.00接受关联公司
人提供的停泊费、
劳务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200.0039.87165.58等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取暖费参照市场价2.501.20
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取暖费参照市场价2.501.48
小计765.0057.07366.36
合计3100.0099.641004.11
3、2025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关联人预计金额额占同类额与预计类别内容金额及索引业务比例金额差异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00-100.00%2025年4月25日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7350.00-92.53%《关于及其下属公司
2025年日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08.75500.000.47%1.75%常关联交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
采购商品0.83100.00%易预计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人公告》公告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
采购商品采购商品3.3910.00-66.05%编号:
其下属公司2025-11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
采购商品0.70100.00%心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
采购商品0.71100.00%心
小计518.11580.000.48%-10.67%
向关联人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出售产品5.00-100.00%
销售产品、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产品112.342000.000.10%-94.38%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关联人预计金额额占同类额与预计类别内容金额及索引业务比例金额差异商品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
出售产品3.60100.00%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
出售产品3.7010.00-63.01%其下属公司
小计119.642015.000.11%-94.06%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
接受劳务115.10200.000.11%-42.45%公司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
接受劳务68.00200.000.06%-66.00%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
接受劳务15.000.01%100.00%接受关联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人提供的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停泊费、接165.58200.000.15%-17.21%劳务其下属公司受劳务等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
取暖费1.205.00-75.95%心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
取暖费1.48100.00%心
小计366.36605.000.34%-39.44%向关联人
提供的劳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57100.00%务
合计1004.683200.00-68.60%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
超过预计总金额。其中,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方面,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关于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受市异的说明(如适用)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金额存在的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营情况。相关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未对公司日常经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田学
注册资本:1974.645万美元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仓储、国际贸易。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 IC-54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1049.97万元,期末净资产19359.4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
入33332.07万元,净利润3733.7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2、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
注册资本:9444.444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2905.92万元,期末净资产27713.1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
入5933.90万元,净利润2402.5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8%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阎忠吉担任该公司董事。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3、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
注册资本:1968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报关业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物流园区振港路3-1、3-2、3-3、3-4号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4447.57万元,期末净资产6430.7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4281.50万元,净利润-1566.1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万显斌担任该公司董事。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4、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易冰
注册资本:566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养殖【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复州湾镇
2025年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06219.21万元,期末净资产401703.78万元,2025年度营
业收入44776.73万元,净利润3081.75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4631%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5、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良生
注册资本:109240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6A号国资创新大厦
主要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6000719.64万元,
期末净资产5353991.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953.0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拥有本公司50008900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的7.0325%。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6、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德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海洋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水产苗种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海水淡化处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
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休闲观光活动;游艇租赁;船舶租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销售代理;婚庆礼仪服务;紧急救援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船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苗种生产;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旅游业务;港口经营;水产养殖;住宿服务;船舶设计;船舶制造;渔业捕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
2025年未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51082.82万元,期末净资产389482.34万元,2025年度营
业收入81571.75万元,净利润1190.5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母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7、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琛
注册资本:975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开发、销售
高效、环保节能型交换装置和动力装置;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海水捕捞。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2025年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母公司经审计期末总资产120615.53万元,期末净资
产62404.7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87.06万元,净利润-4397.8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03%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8、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金显利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大耗村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6090.67万元,期末净资产6051.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0.29万元,净利润-203.6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44%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9、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晓艳
注册资本:101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乡镇经济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小耗村
2025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9131.84万元,期末净资产39085.9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
入47.41万元,净利润-106.6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33%股份,公司董事王晓艳是该股东法定代表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产品的销售、采购等业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协议签
署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等具体事宜。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做适当调剂,相关金额亦可在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完毕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