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2026-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总裁路珂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汪国栋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总裁路珂先生不再代为行使财务总监职责。
汪国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汪国栋,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中级审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1993.07-1998.08,任大连市审计局审计事务所审计部经理;1998.09-2001.01,
任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02-2003.06,任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07-2006.05,任黑龙江北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06.06-2009.11,任大连裕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12-2016.07,任大连海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07-2017.10,任上
海源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10-2019.05,任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9.05-2021.08,任大连唯思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1.08-2023.02,任大连甘井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03-2026.06,任
大连国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12-2015.10,兼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08-2026.06,兼任大连国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国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禁止性规定,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五年内,其先后担任大连唯思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甘井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国
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述任职经历均已如实披露。汪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同时,其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