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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8-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5-04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892.59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4807.2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360.1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

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0330.2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171.12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和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23085.51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724445.46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510892.59

本期投入金额(2025年半年度)30330.21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41222.8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2895.09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95171.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

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年6月,公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轩电池科技以及保荐机

构国泰海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改变,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无需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17.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3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的相关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2025年6月30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8763859109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57650544660.00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120811010400571820.00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3401040160001091868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4050149860800003063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340501488808000024840.00已销户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200002681761666000000930.0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3020154192003800850.0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302015419200380883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7676694440133924.88募投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120811010400584799573.58募投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340104016000114866825039.63募投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405014986080000329926633.03募投专户

合计95171.12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

10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5171.12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

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1359.96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4个月。

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5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4个月。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实际投资是否序号合作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关系收益到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

1无20000.002024/12/42025/2/24103.34是

肥蜀山支行202418106收益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

2无35000.002024/12/162025/2/28159.66是

肥蜀山支行202418600收益型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保本浮动收

3无存款产品25000.002024/12/302025/2/2892.47是

肥包河支行益型

TLBB202416550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保本浮动收

4无存款产品12000.002025/5/162025/5/308.75是

肥包河支行益型

TLBB202509023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保本浮动收

5无存款产品12000.002025/5/162025/5/308.75是

肥包河支行益型

TLBB20250902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6无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3000.002025/5/222025/6/58.34是

肥蜀山支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保本浮动收

7无存款产品12000.002025/6/32025/6/3017.22是

肥包河支行益型

TLBB202510110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保本浮动收

8无存款产品12000.002025/6/32025/6/3017.22是

肥包河支行益型

TLBB2025101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

9无33000.002025/6/122025/6/3031.73是

肥蜀山支行202508556益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417.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3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的相关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公司将“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从2023年9月调整至2024年12月,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部分产线进行工艺升级,且因相关升级设备采用国内外进口或定制设备,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影响了项目部分施工进度和部分设备调试进度。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规避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中的隐患,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遵循产用平衡原则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

(3)公司将“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实施内容由“年产 20GWh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力电池 10GW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10GWh”变更为“年产 28GWh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力电池 12GW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16GWh及配套PACK生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更。

随着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的推动,为满足战略客户对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需求,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情况需要,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为积极响应战略客户对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公司计划在现有募投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生产线工艺进行升级优化,进一步扩大动力电池产能规模。同时,鉴于原电芯设计性能指标已难以匹配战略客户的最新技术要求,本次产能提升将同步对电芯设计进行全面迭代,以确保产品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有效满足客户对动力电池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应用需求。此次产能提升将深度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压实密度正极材料及高倍率电芯技术,通过优化正负极材料配方、改进电芯结构设计与制造工艺,生产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充放电效率、长循环寿命的新一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芯。

2、决策程序(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年5月2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除上述变更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

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10号)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的

新增 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24970617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GDR不超过 49941235份。

2022 年 7月 28 日,公司实际发行的 GDR数量为 22833400 份,发行最终

价格为每份 GDR30.00美元,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A股股票为 114167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5002000.00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9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

6.7437元,折合人民币4619447987.4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折合人民币7997305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539474932.1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4167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425307932.11元。

(二)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资金用途

根据 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大约 8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支持业务扩张,特别是通过投资固定资产、收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扩大公司在海外的电池产品及原材料产能,以扩大公司的国际版图;大约1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2、GDR资金入账情况

金额单位:美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入账日期入账金额

工行瑞士苏黎世支行1900012520212022年7月29日685001980.00

注:汇款入账前扣减中转行手续费20美元。

3、GDR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GDR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即 67314.31万美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中,公司已使用 GDR募集资金 39126.53万美元,其中 10300.00万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26.53万美元用于公司在海外项目建设,剩余尚未使用的 GDR 募集资金余额 28187.78 万美元(不含利息收入)存储在公司银行账户上。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GDR所得资金均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3085.5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30330.21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2278.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2278.38

已累计投入募集541222.80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3.61%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向(含部分变更)总额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

是532464.783462.560.003462.56不适用不适用——否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2.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

否100000.00100000.005565.0889672.4389.67%2024年12月——否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90620.7390620.730.0090650.00100.03%不适用———

4.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前)

是不适用532278.38(注)24765.13357437.8167.15%2026年12月——否4.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变更后)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23085.51726361.6730330.21541222.80—————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723085.51726361.6730330.21541222.8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变更情况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无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无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4个月。截止2025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4个月。

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理情况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17.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的金额及原因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305.0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按计划投入使用。

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无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该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含利息金额3276.16万元。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本报告期实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可本报告期实现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1)际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度(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大众标准电芯产

化项目532278.3824765.13357437.8167.15%2026年12月——否线项目

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

合计-532278.3824765.13357437.8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请见正文“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变更情况及原因”和“决策程序”相关内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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