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5-09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应选人数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的议案(6)人
1.01选举李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王启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 选举 Steven Cai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选举张宏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 选举 Olaf Korzinovski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6 选举Rainer Ernst Seidl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应选人数累积投票提案
立董事的议案(4)人2.01选举孙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乔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邱新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4选举王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非累积投票提案√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1.00-2.00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议案2.00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表决结果提案该列打提案名称编码勾栏目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应选人数(6)人
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启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 Steven Cai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1.04选举张宏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 Olaf Korzinovski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
事
1.06选举
Rainer Ernst Seidl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应选人数(4)人
事的议案
2.01选举孙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2选举乔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邱新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王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3.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累积制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3、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