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5-09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10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杨茂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0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茂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杨茂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杨茂萍女士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茂萍女士,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杨茂萍女士是安徽省 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合肥市 C类高层次人才。曾先后荣获合肥市庐州英才,合肥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历任公司材料研发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工程研究总院材料分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公司工程研究总院核心材料分院院长。
杨茂萍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