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5-08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12月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5年
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14日届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733.32万份股票期权将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 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