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
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主持。董事钱洪建先生因公务出差委
托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东北特钢集团山东鹰轮机械有限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战略布局,提升资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收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北特钢集团山东鹰轮机械有限公司67%
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5440.889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董事钱正先生担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收购东北特钢集团山东鹰轮机械有限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刊登于2024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4月1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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