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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0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0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14416260853.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582929.15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7119645.4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1108786.68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5711964.54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64536904.3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037979563.16元,公司总股本为

2193825445股。

1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6.1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已向全

体股东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2.13元。

如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9691268.2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47%。

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及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元)109691268.26109691272.25109691272.25

回购注销总额(元)0165384873.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2582929.15225025197.56457907028.74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

5001451040.01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

1037979563.16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29073812.76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65384873.93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81838385.1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494458686.69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

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9691268.26元,2022-2024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29073812.76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6.76%。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要求。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当期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67.47%,不低于30%。

3、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6913204233.18元、4950393857.49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83%、

20.32%,均低于50%。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期净利润的100%,且

3未超过当期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

5、2024年度,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27%,未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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