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98118806.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073139.4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192365.8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
积金582927249.77元,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254288865.1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21297724.10元。公司总股本为2193825445股。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6.1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如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为54845636.13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1%。
15、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
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及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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