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2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第一百零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百零五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第二百零五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他任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章程有歧义时,以在登记机关最近一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由于上述条款的变更,《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亦作相应变更。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刊登于2026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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