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7人,代表股份643693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1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21362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64人,代表股份22331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9%。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关于选举季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32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454112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532%。
2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季永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2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54104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4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余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07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4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204051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5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钱洪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4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76020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3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杨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关于选举黄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5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78789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8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关于选举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6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1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93479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4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郭静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关于选举黄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2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48483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64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振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18679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9%;反对114853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3%;
弃权3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5910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10%;反对75078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4%;弃
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0390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82%;反对75078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97%;
弃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1%。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00676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32%;反对1340776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9%;
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6334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532%;
反对1354036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65%;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7871726股股份,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633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532%;反对1354036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565%;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04937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10%;
反对115543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87%;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7871726股股份,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493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10%;反对115543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987%;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
5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148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40%;反对119667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1%;
弃权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1857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12%;反对116043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8%;
弃权2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9853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63%;反对116043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882%;弃权2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58852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70%;反对75215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5%;弃
权2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0134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23%;反对75215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42%;
6弃权2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3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8089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09%;反对1959875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7%;
弃权2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1854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07%;反对116104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7%;
弃权2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钟婉珩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7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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