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尤尼泰振青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
中心 A座 801
5、执行事务合伙人:顾旭芬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0.72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0.09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审计收费总
额674.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同意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1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股东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尤尼泰振青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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