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丹丹)
本人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丹丹,中国国籍,女,1992年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税务师资格证,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项目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22年11月至2024年9月,在佛山市和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24年10月至今,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任内控管理。
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
1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应出席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应出席实际出缺席次次数席次数参会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数
141220055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事项。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2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2025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2025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参会的方式参加了公司举办的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管一起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和建议。另外,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
3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参与广东睿江云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是为了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备,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的各项控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
4险。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通过对尤尼泰振青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相关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五)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603万份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2337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12日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10月22日办理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5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坚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特别关注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实际行动践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担当。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6年,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个
人专业素养,充分利用个人所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背景,为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及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进而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752900678@qq.com(以下无正文)
6(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丹丹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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