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证券简称:大港股份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公司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46人,代表股份28700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4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8422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545人,代表股份278360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79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676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反对1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
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529%;反对1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08%;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6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雷、蒋成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