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8证券简称:太阳纸业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26年7月8日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7月8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授予价格
1、调整事由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2794535119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558907023.8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6.79-0.2=6.59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79元/股调整为6.59元/股。
(二)调整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1489人调整为146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包括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太阳纸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的确定、授予条件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太阳纸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