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执行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归集和核实,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7.5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2.50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0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期考核目标完成度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m*9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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