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董事会应当将该事项直接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
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股东会召开的2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
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
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7.79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037.799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24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7.79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而定。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苏州固锝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 400 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44%,最高成交价格为9.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91元/股,总成交金额为5 011.47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6.10万股公司股份。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其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4.59元/股。
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标的股票完成非交易过
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4.58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4.56元。
(三)定价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兼顾激励有效性、业绩增长预期、员工出资能力等影响,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公司确定了与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定价。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对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将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将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归属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相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员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进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业绩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锁期 2026年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7.50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2027年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2.50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 2028年 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0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解锁比例与考核期考核目标完成度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Am*9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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