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6-09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 10月 15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 11月 9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20人
4、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7.10万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9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6年 9月 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6年 9月 24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6年 9月 24日起至 2026年 10月 3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9)。
(三)2026年 10月 15日,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 10月 15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登记人数:120名;
(四)授予登记数量:197.10万股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9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公告日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额的比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120 197.10 100.00% 0.22%务)骨干( 人)
合计 197.10 100.00% 0.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
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公司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 2名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处于公司核心关键岗位,是对
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人员,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
5、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
3、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4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 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值(Am)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7.5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2.50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0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期考核目标完成度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m*9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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