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
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授权的议案》本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授权事项系在公司股东会已批准的发行预案和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为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议案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授权范围明确、具体,有利于提高实施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刘志猛、林芳、王冠宇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