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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邦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2 00:00 查看全文

万邦德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邦德

股票代码:00208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赵守明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庄惠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

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万邦德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富邦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邦德集团指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指赵守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指庄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岭惠邦指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温岭富邦指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让方、万龙医药指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上市公司合计9.8089%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指转让给万龙医药。

万邦德集团、赵守明、庄惠、温岭富邦、温岭惠

《股份转让协议》指

邦与万龙医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万邦德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672575683L注册资本502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03-13

经营期限2008-03-13至长期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经营范围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赵守明持股60%,庄惠持股40%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赵守明男中国浙江省执行董事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守明

姓名赵守明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332623********3214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3、信息披露义务人:庄惠

姓名庄惠性别女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420106********2022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4、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岭惠邦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守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725927746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03-21

经营期限2008-03-21至长期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庄惠等31位股东,其中万邦德集团持股股权结构

54.0667%,庄惠持股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赵守明男中国浙江省执行董事无

5、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岭富邦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672582904J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03-17

经营期限2008-03-17至长期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庄惠等31位股东,其中万邦德集团持股股权结构

50.95%,庄惠持股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5赵守明男中国浙江省执行董事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守明及庄惠共同持有万邦德集团,并通过万邦德集团持有温岭惠邦和温岭惠邦超过50%的股权,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万邦德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9342669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6217%;赵守明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96772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8.1213%;庄惠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82335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157%;温岭惠邦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4457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695%;温岭富邦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9638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463%;各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87470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4745%。具体股权结构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图所示: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747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4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87470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665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万邦德集团19342669331.6217%17638736728.8361%

赵守明496772678.1213%372672676.0925%

庄惠282335774.6157%211835773.4631%

温岭惠邦224457253.6695%80654971.3186%

温岭富邦149638162.4463%58433700.9553%

注:1、本报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2025年7月11日,万邦德集团、赵守明先生、庄惠女士、温岭惠邦、温岭

富邦与万龙医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

17039326股、12410000股、7050000股、14380228股、9120446股(合计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089%)转让给万龙医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0.4745%减少至40.665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质押股数(股)质押比例

万邦德集团19342669315315000079.18%

赵守明496772673698346374.45%

庄惠282335772381000084.33%

温岭惠邦224457251438000064.07%

温岭富邦14963816912000060.95%

合计30874707823744346376.91%

8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为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089%,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39243847股处于质押状态,已取得质权人万龙医药出具的书面同意函,将在前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办理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过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背此前承诺的情况。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赵守明

甲方二:庄惠

甲方三: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四: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五: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标的股份

甲方合计将其持有的6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089%)

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一出让12410000股股份,甲方二出让7050000股股份,甲方三出让14380228股股份,甲方四出让9120446股股份,甲方五出让17039326股股份。

3、转让价款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6.88元/股(系按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协商确定),对应甲方一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53808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叁拾捌万零捌佰元整),甲方二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8504000.00元(大写:肆仟捌佰伍拾万零肆仟元整),甲方三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8935968.64元(大写:玖仟捌佰玖拾叁万伍仟玖佰陆拾捌元陆角肆分),甲方四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2748668.48元(大写:陆仟贰佰柒拾肆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肆角捌分),甲方五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7230562.88元(大写:壹亿壹仟柒佰贰拾叁万零伍佰陆拾贰元捌角捌分),9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12800000.00元(大写:肆亿壹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4、付款安排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5、标的股份交割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并履行完毕信息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共同向深交所提出就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自取得深交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

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双方应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

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守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庄惠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共同持有万邦德集团,并通过万邦德集团控制温岭惠邦、温岭惠邦。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第二款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2、履行完毕上述程序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八、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10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1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1日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省湖州市限公司地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村百丈路西侧赵守明浙江省温岭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名称庄惠人注册地浙江省温岭市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万邦德集团: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19342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守明: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49677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披露前拥有权益8.1213%;

的股份数量及占 庄惠: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28233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57%;

上市公司已发行 温岭惠邦: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22445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比例3.6695%;

温岭富邦: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1496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63%;

16万邦德集团: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176387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361%,变动比例2.7856%;

赵守明: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37267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25%,变动比例2.0288%;

本次权益变动后,庄惠: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21183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31%,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1.1525%;

拥有权益的股份

温岭惠邦: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8065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1.3186%,变动比例2.3509%;

温岭富邦: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股,持股数量 5843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53%,变动比例1.4910%。

时间: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时间为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主动减持(协议转让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在二级市场买卖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否?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是□否?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批准

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尚未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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