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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文钊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客观、专业、勤勉原则,重点围绕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文钊,男,1986年出生,群众,硕士学历。个人工作经历:2008年11月至

2010年3月,北京兆亿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年4月至2014年12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深圳市中南成长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法务;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证信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控合规总监;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11月至今,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

社会兼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阳江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

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监督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完全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类交流座谈会

1等活动,勤勉尽责,为公司各项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均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现场出席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委托出席董董事会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事会次数会次数席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参加董事会会议

80800否

1、会前全面审阅议案材料,重点核查财务类、审计类、内控类议案合规性;

会上审慎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依法依规表决。报告期内参与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65项议案中,基于审慎性原则,对2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3项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6月

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其他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履行请假或参会程序,认

真听取议案说明,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监督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公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重点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对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内控评价、财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进行事前交流、审议与专业把关。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拟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通过线上会议、专项沟通、材料深度审阅、内外审计协同核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踪财务核算、审计执行与内控运行情况,履职投入充分、监督力度到位,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听取管理层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参加董事高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管理层的汇报,了解公司近期情况,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就相关事项与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审议;参加与会计师的沟通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按期提交2024年度审计报告;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交流,结合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跟踪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参加监管部门、协会、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托法律、风控合规专业背景,从合规视角为审计监督、内控建设提供专业支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顺畅沟通交流,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参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进行专门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关注重点、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进行探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1、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

全程参与年审会计师聘任、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范围确定、审计费用审议等

关键环节,严格核查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实施阶段,多次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专项沟通会,就重点审计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充分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保持独立、客观、审慎;审计完成后,严格审阅审计报告,对审计意见形成独立判断,保障审计结果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2、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3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审计发现、整改进展汇报,督促内部审计

加大核查力度,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延伸提升公司整体审计监督效能。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线下”双形式,多次参加座谈会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合规合法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通过投资者关系平台、邮件等渠道,密切关注中小股东关于财务信息、审计意见、内控情况的关切,及时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核实,督促公司做好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调研工作,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顺畅的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计与披露监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2025年度定期报告审议与审计监督,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流程、财务数据、审计意见进行全面把关,确保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履职监督

全程参与年审会计师聘任、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范围确定、审计费用审议等

关键环节,严格核查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本人持续监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独立性与勤勉尽责情况,对续聘、审计费用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保障审计工作规范、连续、有效。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准,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续聘和信会计师

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三)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考核监督

本人严格监督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程序合规性,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审核董监高薪酬方案,确保聘任与薪酬机制公平、公正、公允,与公司业绩及长期发展相匹配。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于2025年7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参与决策第八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参与2025年12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年报期间,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认真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等议案。

(四)关联交易、资金管控与合规监督

本人持续核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严格监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严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行为,全年未发现相关违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身份,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为核心,勤勉尽责、专业履职,有效推动内外部审计协同发力、财务信息质量持续提升、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发挥了独立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深耕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财务信息、内外部审

计、内控运行的全流程监督;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聚焦监管新规、审计实务,不断学习精进;深化内外审计协同,提升监督穿透力与有效性,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坚守独立性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5(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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